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01
南山区政府补贴申请:总部企业经营扶持
鼓励总部企业在我区设立投资运营、财务结算、营销采购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贡献。
(一)财政贡献奖励。经认定的南山区非金融类总部企业,自认定次年起,可申请财政贡献奖,奖励额为上年度形成南山区地方财力增量的30%,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
(二)规模扩大奖励。对纳入我区统计的产值(营收)增长较快的南山区非金融类总部企业,给予奖励扶持。其中:对年增加值增速超过15%的工业总部企业,按照增加值增量的4%予以奖励;对于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30%的服务业总部企业,按照营业收入增长额1‰的额度给予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600万。该项目不得与工业、服务业增长奖励项目重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