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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


 南山区政府补贴申请: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  


经认定的南山区总部企业可申请购置或租赁社会办公用房补贴。  


(一)购置社会办公用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南山区总部企业,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商品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的,可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助,每年最高1000万元。获得本条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二)租赁社会办公用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南山区总部企业,在南山区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的,5年内可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可按租赁市场指导价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300万元;后2年每年按租赁市场指导价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50万元。  


(三)每一总部企业原则上只能享受以上一项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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