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01
南山区政府补贴申请:鼓励服务行业开展创优评级
(一)对获评为“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或“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的单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获评两项认定的单位,只奖励一项。
(二)对获评为“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AAAAA级物流企业”、“AAAA级物流企业”、“AAA级物流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获评两项认定的单位,只奖励一项。
(三)对获评为“全国连锁百强”、“深圳市连锁经营50强”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对获评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对经国家、省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对获评为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对获得五星、四星级旅游饭店评定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总部注册在辖区的品牌连锁酒店管理公司,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八)对获评为市级以上“绿色饭店”、“绿色景区”、“平安景区”、“绿色商场”的单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对获评为国家“百强旅行社”、省“百强旅行社”、市“旅行社二十强”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符合以上奖励政策的项目仅可申请一次。首次获评后已获奖励的,复评后不再奖励,首次获评后未获奖励的,可在复评后进行申请,复评项目仅可按照上述标准申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