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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

龙岗区政府项目申报: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


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扶持范围:  

获得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的电子商务集成创新项目、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项目、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规模奖励,以及电子商务示范奖励扶持的企业。企业应在获得深圳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当年或第二年提交扶持申请。  


(二)扶持标准:  

按企业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100%给予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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