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 龙岗区专业服务业专项扶持 2018-05-31 浏览 1005 龙岗区政府项目申报:专业服务业专项扶持 第二十条专业服务业专项扶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扶持范围: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且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含)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会展公司、管理咨询公司、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咨询、专业设计公司等专业服务业企业,专业服务类收入应占其当年营业收入总额60%以上。 (二)扶持标准: 按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3%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上一篇龙岗区总部企业专项扶持 下一篇龙岗区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