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 宝安区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奖励标准 2018-09-19 浏览 1007 一、申报条件 申请宝安区2017年品牌奖励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 (二) 2017年度获得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且该称号为同一级别首次获得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10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给予50万元奖励。 上一篇宝安区科技创新园(科技桃花源)考评 下一篇宝安区智能制造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