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政策辅导网

深圳市第一批项目及资金申报辅导机构!

十四年行业经验,政府项目申报通过率业内遥遥领先!

企业补贴申报热线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专利申请 | 高新认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高新企业认定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

关于申报2018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0/10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8]3号),现启动2018年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达到规模以上条件的企业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3.申请初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未获得过本类奖励;  

4.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  

1.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文件印发之日(2018年4月18日)起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3.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的申请书;  

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认定文件(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纸质文件交复印件的需验原件,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封面、有关证件及票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全册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6月8日下午6点  

(二)纸质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6月9日下午4点  

提交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  

具体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带齐相关纸质材料,在纸质材料受理期间到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材料。相关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6月1日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189 2939 1261(微信同号)

400 8382 908
在线留言 在线咨询
Copyright © 2009宏德雨 备案号: 粤ICP备2022042222号-1 站点地图       互联网品牌营销服务: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