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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盐田区第二批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及使用经费的公示(资助额30万元及以下)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修订)》,现公示2018年度第二批资助额30万元(含)以下的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详见附件:盐田区2018年度第二批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表《资助额30万元及以下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保密。提出的异议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提出的异议,项目受理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盐田区经济促进局金融服务科

电话:25293685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724室

邮编:518081


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盐田区2018年度第二批产业发展资金资助计划项目表(资助额30万元及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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