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11
宝安区大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深圳市级政策。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子基金的投资引导作用,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启动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培育行动,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规划建设,做好民营及中小企业家培育工程,完善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宝安区配套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研究出台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从企业融资、出口、贷款、市场开拓、人才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中小型及以上出口企业,投保一年期内出口信用保险,按保费的50%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小微企业,投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信保易”产品的,给予全额扶持,全区全年扶持总额为500万元。建立宝安区中小微创新成长企业数据库,每年认定区级中小微创新成长企业不超过100家,并给予重点扶持。积极加强与金融、担保机构沟通,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税贷易”等形式,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