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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商标专项扶持

龙岗区政府项目申报:商标专项扶持

第十三条商标专项扶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扶持范围:  

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续期者不在扶持范围。企业应在获得相关认定的当年或次年提出扶持申请。  


(二)扶持标准:  

获得一个“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获得一个“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先获“广东省著名商标”再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以每个商标50万元为上限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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