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on 龙岗区商标专项扶持 2018-05-31 浏览 1038 龙岗区政府项目申报:商标专项扶持 第十三条商标专项扶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扶持范围: 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续期者不在扶持范围。企业应在获得相关认定的当年或次年提出扶持申请。 (二)扶持标准: 获得一个“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获得一个“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先获“广东省著名商标”再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以每个商标50万元为上限补差。 上一篇龙岗区技术改造专项扶持 下一篇龙岗区展会专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