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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质量发展资金拟扶持企业公示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拟对2021年拟发放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的17家企业,拟扶持金额共计155万元 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龙岗区2021年质量发展资金拟扶持企业

公示名单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认定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质量科

投诉电话:0755-28932661

传真:0755-28908912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8号418室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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