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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第四批次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领军人才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的公示

截至年2022年1月28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完成了2021年第四批次领军人才住房补贴的受理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有关规定,经初步核查,34位人才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及网址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网址:http://zjj.sz.gov.cn/(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二、申请和发放条件

  (一)购房补贴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领军人才,且其人才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2.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

3.申请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4.申请人(配偶)已在本市拥有商品住房。2015年后新受理的,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

5.地方级和后备级领军人才须具有深圳户籍。


(二)租房补贴申请人须符合上述1、2、3项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的条件。2015年后新受理的,申请人还应当符合上述第5项条件。


相关附件:

1.深圳市人才安居领军人才2021年第四批次住房补贴申请人名单(购房补贴).pdf

2.深圳市人才安居领军人才2021年第四批次住房补贴申请人名单(租房补贴).pdf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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