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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区第七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深宝规〔2020〕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第七届宝安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第二批)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补贴的条件

申报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且申领奖励资质在有效期内。

(三)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统计关系在宝安区。

二、资助标准

对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且落户宝安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其中具体标准以印发的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奖金奖项为准。

三、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

申请人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点击“享政策”—“发布部门”—“科技创新局”—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奖励”模块,填报相关信息(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1、附件2),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18:00。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11月12日

联系电话

18929391261 点击拨打

企业补贴申报热线(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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