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5/14
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评价标准(试行)
一、符合性指标
序号 |
指标内容 |
要求 |
C1 |
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并经营一年以上(满一个会计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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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
符合小型微型业划型标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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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
其主营产品和服务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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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
近三年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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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
企业产权明晰,业务独立,其经营、人员、管理、财务等具有独立性,其主要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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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 |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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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 |
拥有与主营业务有关的自主知识产权2项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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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 |
符合《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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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价性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共性指标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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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A.5%及以下(0) B.5%-35%(0至8分之间,通过线性插值确定) C.35%及以上(8) 或者主营业务收入 A.500万及以下(0) B.500万-2亿元(0至8分之间,通过线性插值确定) C.2亿及以上(8) (在0-8分的前提下,近三年逐年递增+1;逐年递减-1) 注:企业得分为以上两项指标中的最大值。 |
8 |
B2.扣非净利润增长率((本期扣非净利润-上期扣非净利润)/上期扣非净利润×100%) A.5%及以下(0) B.5%-35%(0至8分之间,通过线性插值确定) C.35%及以上(8) 或者扣非净利润 A.50万及以下(0) B.50万-2000万(0至8分之间,通过线性插值确定) C.2000万及以上(8) (在0-8分的前提下,近三年逐年递增+1;逐年递减-1) 注:企业得分为以上两项指标中的最大值。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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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研发经费投入强度: (1)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研发经费/销售收入×100%) A. 2%及以下(0)B. 2%-12%(0至8分之间,通过线性插值确定)C.12%及以上(8) (2)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研发经费/费用总额×100%) A. 10%及以下(0)B.10%-40%(0至8分之间,通过线性插值确定)C.40%及以上(8) 企业得分为(1)、(2)两项指标中的最大值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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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全部业务收入×100%) A.10%及以下(0)B.10%-40%(0至6分之间,通过线性插值确定) C.40%及以上(6) (在0-6分的前提下,近三年逐年递增+1;逐年递减-1) (注:营业利润对应审计报告中的营业利润科目,主营产品收入为0,则本项目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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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企业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产品收入×100%) A.10%及以下(0)B.10%-55%(0至6分之间,通过线性插值确定)C.55%以上(6) (注:主营产品收入为0,则本项目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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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 A. 20%及以下(0)B.20%-50%(0至6分之间,通过线性插值确定)C.50%以上(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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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公司总销售收入×100%) A.50%及以下(0)B.50-80%(0至4分之间,通过线性插值确定)C.80%及以上(4) (注:主营产品收入为0,则本项目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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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授权知识产权数量: A.Ⅱ类2项以下(0)B.Ⅱ类3项(1) C.Ⅰ类1项及Ⅱ类6项以下或Ⅱ类7-10项(2)D.Ⅰ类2项以上或Ⅱ类11项以上(3)E.Ⅰ类3项以上(4) 注: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为Ⅰ类,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为Ⅱ类。 (在0-4分的前提下,自主研发加1分;仅通过并购、受让或受赠的减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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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A.0%及以下(0) B.0%-30%(0至4分之间,通过线性插值确定) E.30%及以上(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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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A.60%及以下(0) B.60%-100%(0至4分之间,通过线性插值确定) C.100%及以上(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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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 S |
S1.拥有专业生产设备,自行组织生产(+1)。 |
10 |
S2.企业客户数量大于5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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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主要产品通过3C或者RHOS或者EMC等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认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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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拥有环境/EMC等可靠性实验室及相关设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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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主要客户为行业大中型龙头骨干企业(+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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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企业人均净利润(净利润/企业平均人数)20万以上(+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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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 R |
R1.通过ISO9000、ISO14001、TS16949、HACCP/ISO22000等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体系认证(+1) |
10 |
R2.通过CMMI3级及以上认证(3级:+1,4级及以上:+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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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通过所在行业或产业链大中型龙头骨干企业的产品认证(+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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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管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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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建有信息化管理系统(OA/ERP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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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中高层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5人,所占比例不小于 80%。(+2) 注:中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董秘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等岗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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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化 D |
D1.拥有注册商标1件及以上(+1) |
10 |
D2.注册商标为广东省著名商标或中国驰名商标(省+1,国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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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产品(技术)属于环境、环保、原产地、地理等标志性产品(技术)(+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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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获得国家、省、市、区品牌类相关资助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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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企业获得国家工信部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称号(+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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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获得国家、省、市品牌及质量类相关奖励的(国家+3、省市+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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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性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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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1.属于国家或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 |
10 |
I2.参加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的编写和修订(+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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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3.获得国家、省、市创新类资助(+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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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4.国家、省、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国家+2、省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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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5.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企业(国家+2、省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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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6.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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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7.拥有通过国家或省、市认定的技术开发机构(国家+2、省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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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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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属于上市培育重点企业 |
+1 |
M2.属于各区(新区)、市直部门推荐企业 |
+1 |
注:①企业得分= C*(B+S+R+D+I+M),总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