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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关于受理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深光府规〔2019〕14号,附件1)相关规定,现对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差旅费资助项目(交通费、住宿费)。


二、资助标准

对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光明区企业,按差旅费的50%予以资助。


三、资助条件

(一)单位申请须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4.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5.符合经发资金各支持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申请须满足的条件:

1.遵纪守法,近三年无犯罪记录;

2.至申请时仍与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3.符合经发资金各支持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20日


深圳市光明区商务局

2020年11月17日

联系电话

18929391261 点击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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