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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入驻产业园、孵化器房租补贴


一、申报内容

为进一步凝聚产业效应,鼓励企业入驻经认定的新兴产业集聚区、园区或孵化器。

二、申报条件

(一)在罗湖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新型研究机构。

(二)申报单位必须入驻经认定的新兴产业集聚区、园区或孵化器一年以上。

(三)申报企业主营内容必须符合相应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三、资助方式

(一)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配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资助金额:按实际支付房租的30%给予房租支持,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高支持50万元;对于重点引进的重大创新载体和新型研究机构,给予最高70%的房租支持,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高支持100万元,同一企业房租支持最高不超过3年。


四、受理机关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人:科技创新促进科

联系电话:0755-25666646

联系电话

18929391261 点击拨打

企业补贴申报热线(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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