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9/27
一、政策内容
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入库的科技服务机构,对其为科技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讲座、沙龙、研讨会、培训辅导、项目路演、小型论坛等活动。
1、支持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围绕创业辅导、技术创新、财税法、知识产权、技术转移、投融资、国高辅导等方面开展的非盈利性服务活动。
2、科技服务机构通过“南山科技创新在线”发布活动,参加活动的企业或个人通过在线报名,并在活动现场签到。资助年度内服务企业(个人)总量将作为年度服务活动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资助标准
委托第三方机构就活动举办的内容形式、活动场次、服务企业数等指标进行核实,根据结果分档资助。
1、A档:资助年度内举办非盈利性科技服务活动不少于15场,且参与人数不少于600人次,被服务企业投诉率低于10%,第三方媒体报道宣传不少于15次、主流媒体(包括纸媒和电子媒体)报道不少于5次或自建媒体对活动进行持续报道,最高资助50万元;
2、B档:资助年度内举办非盈利性科技服务活动不少于12场,且服务企业数不少于400人次,被服务企业投诉率低于10%,第三方媒体报道宣传不少于10次、主流媒体(包括纸媒和电子媒体)报道不少于3次或自建媒体对活动进行持续报道,最高资助30万元;
3、 C档:资助年度内举办非盈利性科技服务活动不少于8场,且服务企业数不少于200人次,被服务企业投诉率低于10%,第三方媒体报道宣传不少于8次、主流媒体(包括纸媒和电子媒体)报道不少于2次或自建媒体对活动进行持续报道,最高资助20万元;
4、单个服务机构每年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南山区内已注册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
1、在辖区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社会团体,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2、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入库的科技服务机构;
3、配备专业、专职服务团队。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政府决策、社会公示的原则。
五、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申报材料;
3、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拟定资助计划;
4、上报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5、拟资助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
6、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7、拨付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