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2/01
01、春节期间用工补贴(申请时限:2023年2月15日至3月31日)
一、补贴标准
1.制造业产业按照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实际在岗人数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白名单企业按照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实际在岗人数每人每天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制造业企业与白名单企业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每家最高200万元。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2022年规上工业总产值2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以及承担ECMO、呼吸机、制氧机、经鼻高流量湿化治疗仪、抗新冠病毒药物、丙种球蛋白(IVIG)等生产任务的白名单企业。
1.在本市登记注册(含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
2.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企业不停产,且有员工在岗;
3.员工2023年1月份在申报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以失业保险为准)。
详细请咨询宏德雨。
02、春节返岗交通补助(申请时限:2023年3月15日至4月30日)
一、补贴标准
按照实际返岗人数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每家最高40万元。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对2023年2月5日前,非深户籍在职员工返岗人数达500人以上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春节返岗交通补助。
1.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含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2.2023年1月至2月期间,为非深户籍返岗员工连续缴交社会保险费(以失业保险为准)。
详细请咨询宏德雨。
03、首次在深就业补贴办事指南(免申即享)
一、补贴标准
1.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新招用员工补贴,每家最高30万元。本项补贴可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脱贫人口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叠加享受。
2.对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员工初次就业补贴。本项补贴可与基层就业补贴叠加享受。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
1.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含经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2.首次在深就业员工。
(二)补贴条件
1.在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企业新招用首次在深就业员工(须于招用当月参保并正常缴费),且为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以失业保险为准)满3个月;
2.新招用员工在深无历史参保记录(特定工伤、职业伤害、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除外)。
详细请咨询宏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