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0/31
各企业:
为加快惠企政策实施,助力企业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有关项目2022年申报工作,本次计划受理项目共10个,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建设奖励类】
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支持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第六条 支持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建设
对将自主创新技术形成工业互联网技术标准,主导制定工业互联网及相关领域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团体)标准(规范)的区内企业或单位,在标准(规范)公告并执行后分别给予 100万元、50 万元、30 万元和 10 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或单位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单个项目中涉及参与制定的企业或单位超过 1 家的,单家企业或单位的申报金额等于单个项目实际可申报的补贴金额/参与制定的企业或单位数量。
二、资助标准
(一)本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在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团体)标准(规范)公告并执行后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万元、30 万元和 10 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或单位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二)单个项目中涉及参与制定的企业或单位超过 1 家的,单家企业或单位的申报金额等于单个项目实际可申报的补贴金额/参与制定的企业或单位数量。
三、申请条件
(一)龙华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主导制定的工业互联网及相关领域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团体)标准(规范)在 2021 年 10 月 8 日(含)后公告并执行。
(三)标准(规范)公告并执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四)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五)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四、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建设奖励类申请书》(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社会组织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主导制定相关标准(规范)的正式文本。
以上申报材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 A4 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五、受理时间
长期受理。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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