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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释放潜力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的通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4/27  

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消费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短板,优化供给,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健康增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我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释放潜力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措施如下:


一、大力促进绿色消费

鼓励消费者购买更加节能的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微波炉、电烤箱、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家用电磁灶、电饭锅(含电高压锅)、智能坐便器、空气净化器、抽湿机、新风机、料理机、按摩椅、跑步机等18类电器产品。按照“一级能效标识”、“二级能效标识”分别按照总价13%、10%的标准给予补贴,促进降低社会能耗。实施消费电子产品“以旧换新”计划,鼓励消费者将废旧电子产品交给专业回收机构,并购买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5G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按总价的10%给予补贴。其中,市区两级政府补贴优惠金额的60%,销售企业补贴优惠金额的40%。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


二、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加大力度推进《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8-2020 年)》,加快老旧车淘汰。鼓励消费者购买更高排放标准的新型汽车,对将不符合上述补贴政策但车龄达到10年的轻型汽车更新为国Ⅵ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或新能源汽车的给予每辆5000元补贴,鼓励汽车生产企业按照不低于政府补助标准的原则再给予奖励,促进老旧机动车的淘汰更新,减少排放,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三、发展品牌首店经济

支持知名品牌在深设立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品牌首店、旗舰店,打造国内品牌“世界橱窗”,每年择优选择50家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和带动性品牌首店,给予20万元奖励。对国际知名品牌在深圳开设的旗舰店,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成功引进高端商业品牌开设首店并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的企业,按每个品牌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打造消费品“世界橱窗”

鼓励更多全球知名消费品企业在深圳首发其主打产品,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深举办新品发布会,对其当年主打产品首发仪式、全球首次发布会等活动在深圳举办的,给予每场2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五、大力引进龙头商贸企业

加大力度引进大型零售企业,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对零售企业总部迁入深圳的,按迁入第二年纳入深圳的零售额2%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注册地不在深圳的零售企业,但其总部在深圳运作并纳入零售额的,按上述同等条件和标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中小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积极把握市场需求,扩大营业规模,提升经营水平。对上规模并首次纳入“四上”统计的零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批发、餐饮、住宿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纳统实现零售额每增长5000万元给予25万元的标准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统计局)


七、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

鼓励更多连锁经营企业经营社区(园区、厂区、写字楼)便利店,通过连锁化品牌化智能化发展,提升便利店经营水平,促进便民消费。支持连锁经营企业加大新开门店力度,对新开搭载早餐及生鲜蔬果等经营项目的便利店并纳统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山合作区管委会)


八、优化超市便利店营商环境

在连锁超市便利店领域实行“一照多址”政策,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等“一证多址”试点,提升企业开店便利度。缩短食品经营许可审核时长,开通食品经营业许可快速通道,对连锁超市便利店企业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经营项目,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补办等不改变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布局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改进药品经营限制,连锁超市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


九、繁荣“夜间经济”

鼓励商旅文娱会等业态融合,创新更加多元化的夜间消费场景,举办多种形式夜间促消费活动,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模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对各区(新区)、深汕合作区规划的“夜间经济”示范区街区内的“夜间经济”活动,实行负面清单和审慎包容的监管政策,营造开放、有序、活跃的夜间经济环境。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十、优化环境提升消费信心

在老百姓重点关注的奶粉、婴幼儿用品、成品油、黄金珠宝等领域开展消费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大抽查密度和频次,严厉打击掺假造假行为,督促企业提高商品质量,提振消费信心。加强汽车销售、维修保养及配件行业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意见请书面反馈至chaizhengmao@commerce.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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